版权声明
2017-09-20 23:23:08 +08 字数:1716目前,零壹軒·笔记以CC BY-NC-SA 4.0为许可协议。
第一版协议 ¶
在2017年10月以前,零壹軒·笔记的版权声明是All rights reserved。 这与传统作品一致,未经允许则禁止一切形式的转载。 这并非是孤建立这个网站的初衷。
这是一个个人博客类网站,形式为千字文,内容为孤的技术笔记。 所有笔记,基本都是孤的原创作品。 详情可以查看《缘》。
虽然都是原创作品,但各种参考信息,基本都是来源于互联网。 而且,内容以技术经历的记录为主,背靠基础、视角特殊。 其中一些部分有较高的价值,是独一无二的一手资料。 饮水思源,孤愿意以更开放的形式,在互联网上共享。
第二版协议 ¶
经过挑选,孤选择CC BY-NC-SA 4.0作为本站——零壹軒·笔记——的内容许可协议,从2017年10月1日开始生效。 孤在此前并未授权任何人关于本站内容的权力,这个时间点前的转载、高仿内容,均属于违法转载。
CC BY-NC-SA 4.0,全称『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4.0 国际许可协议』。 详细描述,可以访问Creative Commons的中文版CC BY-NC-SA 4.0页面查看。
不同于All rights reserved,这是Some rights reserved。 而仅有的三项保留权利是:
- 知识共享署名
- 非商业性使用
- 相同方式共享
以下为孤这个非专业法律人士的个人解读,仅供参考。 若有错谬,欢迎邮件指正。
知识共享署名 ¶
署名 — 您必须给出合适的姓名或名称,提供许可协议链接,同时表明如果有修改。 您可以合理的方式这样做,但是部分以任何方式暗示许可人同意您或您的使用。
署名,这是每一种CC协议都必备的权利,也是创作者最基本的权利。 即使放弃了著作权、版权的大部分内容,这一最基本的权利,还是需要保留。 常见的例外,好像就只有维基百科了。
转载时署名,也是对劳动者的一种尊重。
说到署名,江湖传言,魔法师的真名一旦为外人所知,就容易遭罪。 伏地魔的真名无人知晓,而魔名如果被人念起,就可以得知其人所在。 又如银角大王的葫芦,喊假名无妨,若是喊真名,一旦答应,就会被收进去。 连王子殿下转职佛陀,也要改名释迦牟尼,化名如来…… 好像越扯越飞。
所以,转载本站文章需要署名,可以用匿蟒,算是孤的笔名吧。
非商业性使用 ¶
非商业性使用 — 您不得将本作品用于商业目的。
这一条是在尽量保证作者的商业权利。 虽然开放共享了,但是仅限阅读,不能随意转载到自己的地盘,直接进行商业牟利,或者是提高竞争优势。
CC’s NonCommercial (NC) licenses prohibit uses that are “primarily intended for or directed toward commercial advantage or monetary compensation.”
比如,开一个有广告的网站,转载后获得了利益,这就违反了这条协议。 而即使是在该页面没有广告,其它页面有,也不行。 因为这也是提高了网站的竞争优势(commercial advantage )。 而如果整个网站都没有广告,却有支付宝付款链接,好像也是不行的。 这叫做货币补偿(monetary compensation)。
不过,这条限制对作者无效。 孤既可以对本站进行商业化,也可以进行商业授权。 CC 4.0与3.0的区别就在于国际化。 这条协议,应该与本国的《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是相互兼容的。
一、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作品来源。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方面,暂时可以通过邮件yanqd0@outlook.com联系。 (未来也许会更换为一种更好的方式,算是孤的下一个Web产品吧。)
当然,转载内容有限制,转发链接却绝无问题。
相同方式共享 ¶
相同方式共享 — 如果您再混合、转换或者基于本作品进行创作, 您必须基于与原先许可协议相同的许可协议分发您贡献的作品。
本站的笔记允许修改、演绎,但是演绎后的作品要以相同方式共享。 从传播性上看,这类似于GPL。 一旦从某篇文章开始进行修改并分享,就只能基于CC BY-NC-SA 4.0,或与之兼容的(比如未来的5.0)协议进行共享。
此外的两种选择是,禁止演绎,或者随意演绎。 如果是禁止演绎的话,那么用户一旦修改,只能把本站的文章保存到本地设备,或者他人无法访问的私有网络空间。 典型用法就是,用印象笔记之类的产品保存,然后自己改、自己看。 而如果是随意演绎,那么就可能会被改得面目全非,还到处分发。 这种情况孤曾经遇到过,看上去感觉怪怪的,当然,也没署名。
最终,孤还是做出了现在的选择。